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退出

公文搜网 - 蓝秘书公文之家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经部门 > 政府

政府

关于在全镇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搜主任 2023-09-11 09:16:13 政府
关于在全镇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省委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通知》、《市委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池州行动”的

关于在全镇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省委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通知》、《市委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池州行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县委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在全镇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新时代“四个机关”建设,开展全镇各级人大代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健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畅通代表意见建议征集机制,确保代表意见建议有人听、有人办、有反馈、真管用,为建设“双优双强,古铺木镇”贡献各级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二、行动时间和参与主体

行动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参与主体为驻镇县、镇人大代表。

三、主要内容

人代会闭会期间,驻镇各级人大代表结合“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原选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每人每月至少提出1条意见或建议。

人大代表收集和反映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希望党委政府改进或解决的问题: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当前我镇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四、方法步骤

代表提交的意见建议按收集、研处、办理、反馈、评价等五个程序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权限由镇人大送交有关部门,组织快速研究解决;需上级协调解决的意见建议事项,报上级有关方面统筹安排并及时反馈;重要事项按职责权限提请镇党委、政府,组织专题研究。

1、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映。各级人大代表结合“一改两为五做到”,主动深入原选区所在行政区域,通过走访联系群众、利用人大代表工作站、结合代表小组等活动收集相关问题和社情民意,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提出意见建议。每位代表每月在提出意见建议的同时,对上月提出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县、镇人大代表可向原选区人大代表工作站提出意见建议,其中,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总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

2、意见建议的研处。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由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汇总梳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判,一周内提出交办意见。需上级协调解决的意见建议事项,报上级有关方面统筹安排并及时反馈。

3、意见建议的办理。意见建议按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随提随办,不集中交办。承办单位自接到意见建议之日起,能够自主解决的,一个月内答复代表;需协调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办理时限不超过两个月;因其他原因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经镇党委、政府和其他机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报镇人大办备案;因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不符或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报备后,需耐心细致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