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四个不直接分管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局四个不直接分管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开展“四不直接分管”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区纪委《关于开展“四个不直接管”自查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制度,XX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自查工作的基本方针
贯彻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工作的认识,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分工情况
XX同志现任XX局副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分管XX局业务工作、党建、纪检及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工作。
三、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情况
(一)理清职责,细化分工
经过自查,我单位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招标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而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凡涉及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四不直接分管”的工作事项,属一般问题的由各科室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副职同意后,执行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分管副职审核,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后,执行落实。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将较好的预防“一把手”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加大配套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招标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管理,XX局已按照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要求,根据人事、财务、工程招标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我单位现行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党支部议事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从源头上进行防范。
(三)强化责任,加强监督。
在确立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基础上,XX局加强了对分管副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单位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回报;同时规定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党支部会议上进行汇报。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务,对“四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上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情况
我单位“四不直接分管”的监督和宣传制度虽然已经全部在政务公开宣传栏中展示,但具体内容必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发现和完善。
此外,在落实廉洁表率作用监督机制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在开展了自查活动之后活动之后,我们深刻体会到在落实廉洁表率作用等监督机制方面还存在进一步加强的空间,今后我们将投入更多的力量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开展自查活动,不断完善和创新这方面的监督机制。
同时,我局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纪律,加强管理,坚持把“四不直接分管”规定真正落实到实处,把我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引领我区XX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