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群众生活补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总结
受灾群众生活补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根据省、市、县《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受灾群众生活补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精心谋划,统筹推进抓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集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集中整治活动,以“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自觉,扛起行业监管责任和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全力抓好行业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召开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专题研究安排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把握好时间节点,力戒形式主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细化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县纪委监委制定并下发《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监督小组。进一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真抓实改,全力以赴抓落实
(一)紧扣时限,开展冬春救助。2023年1月底收到上级拨入冬春救助资金X万元,救助受灾群众X户X人。为了进一步解决好今冬明春灾区群众的实际困难,我局及时下发《县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实施方案》,组织受灾的9个乡镇开展了需救助人员摸底调查,按照“户报(组荐)、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完成2023-2024年冬春需救助对象4439人,向上级申请配套资金X万元。
(二)紧盯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根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发给情况,结合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我局下发《关于开展县2022年度自然灾害资金发放户核查通知》,并成立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乡镇抽查、入户核查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调研督导检查10轮次,入户核查49户,发现问题3个,整改问题1个,正在整改2个。(三)认真核查,解决群众投诉。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救灾资金管理规定,我局于4月21日将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及洪涝灾害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在乡村振兴监督平台予以公布,5月2日接到X镇X村受灾户XX的投诉,反应该受灾户未收到补助资金X元。接到投诉后,我局积极与X镇对接,并实地了解情况,经核实后因X镇专干信息录入错误,原信息应为X镇X村受灾户X,至目前,X镇人民政府已出具便函,我局现对投诉进行了及时回复,并将正确信息给予反馈。
(四)对标对表,完善资料整理。根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和督查组督查情况,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均存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资料不完善、不齐全等问题,我局严格对照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救助)资料归档清单,认真梳理总结,印发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资料整理模板13份,并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资料整理模板,对受灾户做好“一户一档”资料归档工作。
(五)聚焦目标,加快重建进度。2022年“8.13”大暴雨造成我县倒塌房屋847户,已完工764户,为进一步加快倒房重建进度,通过成立督查组、联合县纪委监委等方式对倒房重建乡镇、单位开展督查检查10余次,下发交办清单及督办函26份。按照应急部财政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剩余未开83户开展资金上缴工作,截至目前已有75户倒房资金上缴至县财政局国库,剩余8户正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