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报告
XX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报告
自XXXX年X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我县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牢政治定位,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全面落实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三个主体责任,我县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巩固,形成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委政法委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管主抓、各司其职的党领导政法工作格局,从政治、思想、组织三个方面加强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一批具体制度、推出一批工作举措,切实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XXXX年以来,县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县检察院两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和“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县司法局被国家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县),县司法局社矫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社县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单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工作指南。
《条例》颁布实施后,县委通过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贯彻,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学研结合助消化。通过召开全县政法工作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全县政法系统大会、县委政法委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传达学习《条例》及《贵州省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全县政法系统学习提出明确要求。不断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利用党委(组)会议、班子成员会议、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