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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的方法和对策

公文搜 2021-07-09 11:56:41 司法
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的方法和对策一、 宏观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司法作风转变,是司法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优良作风,是党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石,是党
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的方法和对策一、 宏观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司法作风转变,是司法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优良作风,是党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石,是党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 更是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坚持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党中央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把抓作风作为“先手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以最大决心、久久为功的韧劲,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一以贯之,步步深入狠抓作风建设,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司法作风事关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必须把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作为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的关键环节来抓。司法公信来自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信任和尊重,与司法能力不足相比较,司法作风不正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更加严重,即使裁判结果合法,而程序不公正,或者出现这样那样的瑕疵,也会被当事人不接受甚至质疑,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当前,在新的改革背景下,司法作风建设亦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要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必须以优良作风作保障,才能有效地克服消极因素,充分调动积极因素。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指导,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和行为准则。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全体司法人的要求,更是我们全体法院干警的安身立命之本。我们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二、微观透视: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作风现状及其成因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审议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普遍认为,人民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有一些法官素质不高、作风不佳、司法不廉,应当继续狠抓作风建设。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说明法院在司法作风建设方面仍有许多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亟待改进、提高和创新。我们法院干警要必须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理解改进司法作风对司法公信的重要意义,敢于面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要加强司法工作作风的转变,必须先分析法院司法队伍中依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一是“两个责任”担当不够,落实不力。个别法院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不明晰不细致,或流于形式,不同程度存在忽视、淡化、削弱政治的现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重。“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遇到矛盾绕着走,不敢、不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担当精神不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交办、督办的信访反映消极应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瞻前顾后,监督执纪不严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个别法院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不经常、不严肃,形式单一,内容枯燥,缺乏吸引,组织生活敷衍了事。机关党建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在思想、组织、廉政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三是司法为民理念不牢。个别法院干警的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影响着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在司法态度上,仍然存在“冷、横、硬、推、拖”现象,特别是在执行工作中,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漠视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在案件质量上,有庭审不规范、不注重司法细节、语言不够文明、仪表礼仪不规范、司法文书质量不够高的现象;在办案效果上,有重法律效果轻政治效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