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过县司法局的精心筹备和努力,人民调解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在这里,我首先向来自各乡镇(街道)常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而辛勤努力、默默奉献的各位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近几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使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对人民调解员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举办这次人民调解培训,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借这个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人民调解正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生动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我们新时期、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人民调解工作都十分重视。抓住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们的工作才能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占有地位,我们的职能和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加强。就我县而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但各乡镇、各行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参差不齐,调解员的素质不高、调解组织不健全、调解协议不完善而造成的法律效力不够等情况不容乐观。通过此次培训,希望同志们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
三是适应新常态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正步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处于经济发展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特殊阶段,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的阶段性特征尤其明显。人民调解作为社会自治性纠纷化解机制和手段,源于群众、扎根基层,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不仅避免了矛盾纠纷进入行政、司法渠道,而且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希望同志们积极把握各类矛盾的新特征,研究调处矛盾的新方法,学习调处矛盾的新技能,主动适应新常态形势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