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公文搜 2021-07-22 14:40:16 司法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3月份,我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全区政法系统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动员全区政法干警,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的安排部署,投身到这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3月份,我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全区政法系统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动员全区政法干警,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的安排部署,投身到这场激浊扬清、铸魂扬威的活动中来。近期,我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对照党章党规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进行梳理汇总,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作风方面:在学习上投入精力不足,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常抓长学勤悟不够,同时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挤”与“钻”劲,仅满足于一般性了解,浅尝辄止。在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不能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有时把自己混同与一般群众,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的去,差不多。在理论学习上不够用心,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就只限于知识其内容,但对其深刻的内涵知之甚少。在业务学习上,对新形势下法制知识研究不够,有时只停留在学过、看过;学习不深不透,特别是理解与实践有一定的差距。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学一点,与本职无关或联系不密切的就不去学或很少学,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深不透,有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作为一名政法队伍干部,没有把群众和xx对我们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得不令群众和前来办理业务的兄弟单位民警满意,存在小成即满的思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二)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热情不高。在本职工作中,虽然我们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但是在工作中感觉我们主观能动性不强。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能很好灵活掌握方针政策,造成了在工作中处理难题性工作时,显得能力欠缺,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不求有功,但求有过,创新的思维不活,业务工作考虑不深入,看问题不够全面。在日常工作中,遇到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碰到问题互相推诿扯友、延误任务落实时又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工作千头万绪时只注意抓一头,难以面面俱到。工作中有老好人主义思想,有时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原则性不强,怕惹人,严格管理不够,对个别民警存在的工作不认真、纪律松弛的现象不能及时批评教育,助长了松散风气。在日常工作中,抓业务多,抓思想教育少;提要求多,关心帮助少。(三)纪律作风方面:在工作中,在原则性政策性面前,对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对一些具体工作纪律方面有所放松,我基本上能够遵守纪律,但是有时因为晚上加班过晚,第二天早上会出现精神萎靡不振等现象;有时在上班时,有因办私事请假调班的情况,虽然没有耽误工作,但是影响不好,也反映出纪律观念有所淡化,对自己放松要求;另外在工作中,“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等大家”和“靠安排”的“等”、“靠”思想,导致工作完成质量不高。(四)落实“三个规定”方面:1、认识。作为一名公安机关干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三个规定”融入教育整顿各个环节,通过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逐条学、反复学、深入学,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通过加强制度执行、强化监督管理、推进 “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有序化,确保人民干警公正廉洁。2、存在问题。在落实“三个规定”过程中主观意识不强,认为自身分管的xx工作,跟“三个规定”距离很远,底线意识还没有树牢。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一)理论学习存在差距。虽然在思想上也注重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但学习得不自觉,不主动,不系统,不扎实,零打碎敲。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把学习当成一个“软指标”,而不是一项“硬任务”,更没有固化成为一种习惯;在工作安排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