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绩观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在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绩观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就树立正确政绩观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三个根本性问题,在正确政绩观引领下推动政法工作跨越发展。
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问题,必须始终坚定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坚决维护群众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政法干部,必须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确保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当中。一是以群众需求主导政法工作。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政法干部政绩观也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从群众日常小事、身边小案抓起,全力保障食品更安全、生态更美好、服务更均等、社会更和谐。二是以群众参与助推政法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群众路线,树好政绩必须把人民群众作为政法工作的力量源泉,加强与群众联系,增进与群众交流,做到谋划思路向群众问计,查找问题听群众声音,创新工作向群众请教,推动落实靠群众支持,练好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基本功,广纳民言、广集民智、广聚民力,真正将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群众基础上。三是以群众评判检验政法工作。人民群众认可不认可是政绩观的根本导向,必须坚持把群众的“表情包”作为检验政法工作的“晴雨表”,从群众的反响中审视工作得失,检验服务成效,提升服务质态。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政法业绩“民标”体系,围绕群众思想困惑点、利益交织点、矛盾易发点,积极释疑解惑、协调关系、回应诉求,真正让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角”。
回答好“树什么样的政绩”问题,必须始终守牢实事求是这个根本原则,坚决护航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作为一名政法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辩证法,在调研中思考,在探索中感悟,在实践中总结,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政法工作跨越发展。一是既要抓一域更要谋全局。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干部必须始终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找准政法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善于观大势、谋大事、顾整体,既跳出一域谋全局,又在谋全局中抓好一域。着眼大格局、秉持大胸怀、融入大战略,主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创新服务思路,落实服务举措,切实增强护航发展的前瞻性和实效性。二是既要抓显绩更要谋潜绩。“潜绩”是“显绩”的基础,政法干部必须准确把握“显绩”与“潜绩”的内在联系,既做让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实事,更要做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的好事,让“显绩”与“潜绩”齐头并进。紧盯群众安全感不高、政法获得感不强等隐性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既拿出务实有效的办法做好当前的“显绩”,又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夯实发展的“潜绩”,推动政法工作发展更快、后劲更足。三是既要抓当前更要谋长远。眼光放长远,才能看清大势、明辨方向。政法干部必须善于从长远大势上作决策、谋工作,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性。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想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长效。坚持以规矩定方圆,以制度管长远,紧盯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管好常和长,坚决扛起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