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根据省市县领导要求,结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经办事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遏制较大事故、重要节点安全形势稳定、安全度汛不亡人“四个确保”的目标,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检查方式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对照省委、省政府“八抓二十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全面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逐一对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并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诊断工作,遴选高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对本企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点装置设施和关键环节等高风险单元开展全面诊断,重点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隐患,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
(二)深入企业、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次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地交互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要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