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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应急管理局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公文搜 2021-07-14 18:03:39 应急
祁阳县应急管理局文件祁应急〔2020〕6号祁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社会
祁阳县应急管理局文件祁应急〔2020〕6号祁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应急中心:现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祁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祁阳县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23号)和《永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9〕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提高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为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主要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三个方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并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1.强化事前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和场所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在运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基本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微博、微信、简报等载体创新公开形式。2.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识,规范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3.加强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及时接受群众监督。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机关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保障。行政执法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1.规范全过程文字记录。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等,开展规范化文字记录工作,并按要求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案卷。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依法主动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