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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企业复产复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公文搜 2021-07-14 18:03:29 应急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加强企业复产复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0〕19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当前正值我省企业复产复工时段,也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企业复产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加强企业复产复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0〕19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当前正值我省企业复产复工时段,也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由于存在员工返岗、生产繁忙、物流密集,一些企业为扩大产能或转产,可能降低消防投入、放松安全管理,抢工期、赶进度,甚至违规操作、带险运营等问题,使得各类火灾风险交织叠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各地应急管理局要在督促企业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更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现要求如下: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把消防安全挺在前面,压实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电气线路、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二、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尤其是新入职、新换岗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使全体员工掌握本场所火灾风险,会报告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三、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落实领导带班和重点岗位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二是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加强明火作业管控,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重点巡查用火用电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利用企业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滚动播放安全提示,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三是结合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要求,划定标线标识、清除障碍物,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