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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公文搜 2021-07-14 17:54:05 应急
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为坚决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
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坚决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 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 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 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 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 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 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 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 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 ,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 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 ,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 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 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 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 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 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 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 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 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 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 、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 ,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 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 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 ;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 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 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 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