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浅析
摘 要:“枫桥经验”既是我国政法综治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也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金名片。新时代“枫桥经验”蕴含了丰富的法治元素,与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既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民族凝聚力日益增强的时代,也是多元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国家治理能力不断面临挑战的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直面新时代的多元社会矛盾,坚持以法治化解机制取代人治化解机制。究其着力点,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完善化解多元社会矛盾的立法机制;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完善化解多元社会矛盾的执法机制; 三是践行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完善化解多元社会矛盾的司法机制; 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完善化解多元社会矛盾的普法机制。
关键词:“枫桥经验”;新时代; 纠纷多元化解;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解机制
“枫桥经验”是植根于中国基层社会中专群结合的治理经验。它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服务群众及时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从基层治理经验发展为依法治理的典型模式,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枫桥经验”的时代传承与实践发展 20 世纪 60 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毛泽东同志于 1963 年 11 月对此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枫桥经验”,并提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高度重视,2003 年主政浙江时就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2013 年 10 月 9 日,习近平总书记为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 周年大会又再次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枫桥经验”意义重大,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好经验。五十多年来,“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在坚持中不断发展,在变化中不断创新,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枫桥经验”是诞生于特定地域的基层社会治理具体实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在不断发展与完善,在以下方面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是基本理念发生变化,逐渐发展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局限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二是转变为一种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而不仅仅是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具体做法;三是从群防群治转变为“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四是增加了心防的内容,健全了“人防、物防、技防和心防”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转变;五是基本方式发展成为了智慧治理;六是目标价值从“社会治安”转变为“大平安”。正是这些变化赋予了“枫桥经验”丰富的时代内涵与时代特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和法治中国的推进相一致。由此,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一与时俱进的法治概念应运而生。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蕴含的法治元素新时代“枫桥经验”产生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大背景,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丰富发展和创新的。这蕴藏着许多法治元素,既包括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包括了一些具体的法制建设。有学者指出,“枫桥经验”虽是来源于具体地方治理的实践,但既有促进新时代中国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的创新性价值和实践意义,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基因和法治土壤。据此总结为新时代基层治理中的法治模式,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要求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