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美职工”评选方案
“最美职工”评选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选树一批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优秀职工代表,表彰一批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根据《最美职工评选表彰工作规定》,公司工会决定开展第一届“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岗职工均可参与,侧重基层一线职工。重点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杰出人才、重大科研课题成果获得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突出贡献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先进个人、急难险重新任务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
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不包括集团层面)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人员,以及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二、推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乐于奉献,踏实肯干,忠于职守,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严谨的工作作风、精湛的技术能力投身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世界一流企业中走在前、作表率。
(三)诚信廉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认同公司文化理念,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四)成绩卓越。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勇担时代使命,在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做出突出贡献。
(五)崇德向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乐于助人,积极向上,具有强大的道德感染力,在助力乡村振兴、热心公益事业、关心职工冷暖、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三、活动组织
(一)推选方式。“公司最美职工”推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包含宣传发动、推荐申报、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表彰宣传等6个阶段。
(二)推选名额。各单位自愿申报,每个单位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同级党委同意。最终将评选出第一届10名“公司最美职工”。
(三)表彰宣传。公司工会将对评选出的表彰对象颁发证书,并在公司内外广泛宣传,择优推荐参与上级或外部荣誉评选。
评选原则及其他管理事项详见《公司最美职工评选表彰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优选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推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秉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