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个人事迹
公文搜 2021-07-15 08:44:48 文化
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个人事迹 XXX:男,出生于1970年8月,中共党员,现任韶山学校(小学部)副校长、工会主席、党支部组织委员。90年毕业于湘乡师范,来到毛主席亲笔
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个人事迹 XXX:男,出生于1970年8月,中共党员,现任韶山学校(小学部)副校长、工会主席、党支部组织委员。90年毕业于湘乡师范,来到毛主席亲笔题词并视察过的学校——韶山学校。他一直从事体育教育教学,主管全校体卫工作。他追寻着自己的理想:做一名优秀的小学体育教师,并朝着这个目标不懈努力、锐意进取。工作第二年,就被评为韶山市先进工作者;他五次参加了湖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赛课评优活动,荣获三次省优课、一次省优金奖;在湘潭市三年一届的“希望之星”赛课中获首届和第二届的一等奖,并评为“希望之星”标兵;次年被评为湘潭市十佳青年教师并授予二等功。几年来撰写论文共6万余字,2003年,参加省骨干教师培训,被评为优秀学员。 一、在教学中成长在特级教师谭平老师的指导下,他积极参加体育教学改革实验。为了让学生在课堂上真实地感受到体育的快乐,他经常在教学方法上再三推敲;为了让主体性在课堂教学中充分体现,他从不放弃对教学设计的仔细思考;为了让学生喜爱体育课,他经常“挑灯夜战”,当多媒体辅助教学悄然兴起的时候,又跃跃欲试,成为韶山学校小学部第一个用“课件”教学排头兵。正因为这份不怕艰难的干劲和热情,十四年来他执教观摩课十余节,示范课及对外接待课20余节。此外,他还多次承担市级备课、讲学任务,及时与全市体育教师交流自己的教学经验。 他始终把“健康第一”作为教育教学的准则,主持的综合运动会,大课间等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学校连续七年被授予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顺利承办了全省第六届中小学体育教师赛课评优活动,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取得了较好成绩:合格率为100%,优秀率22.6%。 二、在研究中发展 他认真参与湖南省“九五”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现代活动教学与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实验—《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还主持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义务教育<小学体育>课程改革追踪实验》的课题—《运用阶段性目标评价提高小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新课程改革教学实验。课题的阶断性报告多次在韶山市、湘潭市学术会上总结交流,在韶山市首届课题评优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在湘潭市获课题组二等奖,论文《试论阶段性综合评价在体育教学中的激励作用》评为湖南省一等奖。多年来,研究成果丰硕,所撰写的论文、研究报告在全省、市、区的评比中屡获殊荣。 三 在管理中提升担任教研组长时,他经常与老师们一起研究课堂教学,营造教研组的研讨氛围。因为工作突出,教研组连续两年被评为校优秀教研组。从97年开始,他被聘为湘乡师范实习指导老师,为了指导他们上好公开课,下班后坐在礼堂里做他们的“学生”,模拟上课情境,正因为有这样的付出,他们在各级各类评比课中屡获殊荣。“把工作做漂亮”是他的追求。他先后分管政教、后勤、工会主席,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凭着对教育事业的执着与信念,凭着年青的资本,在管理中不断摸索,使韶山学校小学部一批优秀的年轻教师脱颖而出。如:李玉老师在第三届“希望之星”赛课评优中荣获二等奖,在湖南省第七体育课评优在获省优课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韶山学校小学部的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得到了家长、社会的肯定。由于工作实绩突出,几年来他分别荣获:韶山市体育骨干教师、韶山市优秀共产党员、韶山市教育工会最佳支持者、湘潭市十佳青年教师并授予二等功、湘潭市“希望之星”标兵、湘潭市学科带头人等。 面对成绩,他没有骄傲,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执着这份叶的事业,用自己的青春,撒下一片生命的绿色,让每一朵花儿健康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