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外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快递、外卖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快递流通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快递传播的风险,依据国家邮政局《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六版)》和《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等有关条款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县级以上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海关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快递疫情防控工作。
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市范围内快递业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第二章 重点环节防控
第四条 严格快递物品及场所消毒。严格按规定对进入的快递进行全面消毒,把好“三级”消毒关,快递到达一级分拨中心、二级分拨中心、配送站点(快递驿站等),由各级网点落实消毒措施。快递员在收寄快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对快递进行消毒。做好各级网点快递处理场所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对快递传输设施、容器、托盘等设施设备开展清洁消毒。设置有智能快件箱(柜)、收派快递场所的小区由所在地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消毒工作,引导收件人在开箱后对内件物品进行消毒。
第五条 加强快递运输工具消毒。为避免物品被污染,企业应确保快递运输车辆的清洁和定期消毒。原则上每天对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消毒,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毒频次。对于搭载冷链快递的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快递装卸前后对厢体、闸把、扶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进行重点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贵重物品或易腐蚀物品可用75%酒精擦拭。
第六条 强化快递从业人员防护。企业要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冷链快递作业人员卫生防护,严格执行作业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每日体温检测登记。加强冷链快递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全面排查从事过冷链快递运输人员,对曾驶入中、高风险地区或从事过进口冷链运输业务的驾驶人员,做好登记、重点管理,做好健康状况每日监测。积极组织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每月快递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对直接接触冷链快递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且定期核酸检测时间不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