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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医院处罚制度

公文搜 2021-09-10 14:21:04 卫生
医院处罚制度一、全体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更不准与病人吵架,否则,不论什么原因,对当事者罚款200元。二
医院处罚制度一、全体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更不准与病人吵架,否则,不论什么原因,对当事者罚款200元。二、上班期间不准看业务以外的书刊,不准在电脑上玩网络游戏等,不准干私活、带孩子、串科室,不准大声喧哗、嘻笑哭闹,不准收受病人馈赠的礼品、食物,不准在办公室内就餐、吃零食或趴在桌面或躺在椅子上睡觉,不准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不准妨碍其他人员工作、损害医院形象,否则每违反一条对当事人罚款xx元,同时对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罚款xx元。三、职工有病可休病假,不得占用上班时间进行输液等治疗而影响工作,否则,超过半小时按病假对待。四、病人有权选择医师诊病,病人先后找到两名以上医师诊治同一疾病时,病人可任意使用某一医师开据的处方,医师之间不能因病人使用某一处方而发生争执或相互抵毁,从而造成不良影响。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xxx元。五、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病情诊断和诊疗方案由首诊医师负责,其他医务人员需要提出合理诊疗意见时,应避开病人,杜绝当着病人面争论、争吵、相互攻击,否则,对当事者罚款xxx元。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医患纠纷的,按照有关制度予以处罚。六、诊疗过程中遇到疑难病症,首诊医师难以确诊时,应主动请高年资(上级)医师会诊,尽量在本院为患者诊疗。确需转院治疗时,应请示科主任,由科主任报请分管院长批准。不按程序审批、私自将病人转出本院住院治疗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xxx元。七、上班期间要穿戴整洁,着工作衣帽,言谈、举止朴素大方、典雅,挂牌服务,不准浓装艳抹,不准佩戴耳环、戒指、手链、手镯等饰物,不准穿高跟鞋、拖鞋(产房、手术室、监护室工作人员除外),不准穿工作服上街,进手术室、治疗室以及做治疗时,必须戴口罩、工作帽,否则每项罚款xx元。八、上班期间不允许职工之间吵架、对骂、诬陷他人、大声争论、争执,否则对当事者罚款xx元。对打架斗殴者停职检查,罚款xxx元,责任方加倍重罚,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九、严格交接班制度,病房实行床头交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否则,罚款xxx元。十、妇产科、手术室、儿科等科室必须安排好听班人员。听班人员随时保持联系,接到电话,院内居住的10分钟到位,院外居住者15-20分钟到位,迟到者罚款xxx元,失去联系者罚款xxx元,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因迟到或失去联系造成医疗事故或纠纷时,按有关规定处理。科主任、护士长不论是否在值班时间,离开县城必须向院长请假。十一、全院职工都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和大型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参加,否则罚款xx元,情节严重者,院方予以解聘,停发工资,按待岗处理。十二、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的查体活动(包括院长特批的查体人员),其收费标准,检查项目,由院长根据情况核定,并分配到有关科室,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查,否则,罚款xxx元;查体者因本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而被投诉的,对当事者罚款xxx元。对处理意见不服无理取闹的职工,停发工资,按待岗处理。十三、值班日中午或夜间值班人员不准饮酒,否则罚款xx元。因酗酒打架斗殴,非因公受伤需请假休息治疗的,按事假处理。见义勇为、因公受伤等需休息治疗的,请假期限及其它事宜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十四、对病人及其陪属要态度和蔼,热情细致地解答病人或陪属提出的问题,不准与病人、陪属吵架,凡因与病人及陪属发生争吵引起病人投诉,经查实,罚款xxx元;凡给医院造成极坏影响者,每月发给最低标准生活费,待岗3个月,写出检查,以观后效;如认错态度不好,医院停发工资,按待岗处理。十五、职工向院领导谈工作、提建议,应逐级反映,不得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影响领导工作,否则对当事者罚款xxx元加扣当月奖金。第二次违反时,每月发最低生活费,待岗三个月,写出检查,以观后效。三个月后态度仍然不好,医院解聘,停发工资,按待岗处理。十六、病人交款一律到收费处,不允许本院职工代交,不准职工个人收取现金和克扣病人药品、实物,否则按所收款物价值的10倍数额予以罚款。十七、禁止推诿病人,减少退方退费。就诊病人(包括已住院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