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12 11:40:25 统计
在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很高兴在这个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统计法制工作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统计工作的
在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很高兴在这个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统计法制工作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市统计局历来非常关心和重视统计法制工作,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既总结部署工作,也给从事统计法制工作的同志提供学习交流、沟通、了解的机会。今天来参加会议的很多同志都是长期分管或从事统计法制工作的,多年来,大家为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统计局向为统计法制建设做出不懈努力和贡献的在座的同志们,以及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研究和部署今年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市局对科学统计、创新统计、依法统计高度重视,近期专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局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及时地召开好这次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希望与会同志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做好汇报,结合各自实际,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代表市统计局就做好统计法制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我国统计事业进入了一个加快改革和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期,统计法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正确地认识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是我们适应新环境、探求新对策、采取新措施、迎接新挑战的基础和前提。当前,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暂行办法》已经颁布施行,新《统计法》的实施细则的即将出台,《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即将修改,为统计法制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二)贯彻实施统计法任重道远,统计法制建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经过多年的努力,统计法在我市总体上得到了很好地贯彻执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总体上能够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统计机构依法统计、真实统计,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统计调查对象从总体上看基本上能够按照统计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广大统计工作者能够做到依法统计、真实统计,客观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在充分肯定统计法制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某些领域、某些地方统计法执行得还不够好,不够坚决,不够有力,甚至存在着违背统计法的现象。一是有的领导不按科学发展观办事,互相攀比,盲目追求指标,妨碍统计部门实事求是地进行统计。二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统计工作环境的巨大变化增大了统计工作的难度,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的支持和合作程度有所下降,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弱化,统计法制观念不强,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虚报、瞒报、迟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有的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有的不能严格遵守统计法规、统计制度和规范,统计数据质量不够高,有的不能有效运用法律武器抵制和纠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抗干扰能力不够强。四是有的统计机构的领导对执法检查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未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没有把统计法制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依法统计的意识还需要提高,不会执法、不愿执法、不敢执法等现象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我们执法的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特别是提高执法能力,达到执法效果。五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仍需要加强。近几年虽然着力加强了统计“双基”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随着统计需求的不断增加,统计力量与任务的矛盾仍然突出,一些地方对各项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不够有力,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不健全,统计工作程序不规范,统计工作标准不够高,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这些问题制约着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