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公文搜 2021-07-14 17:45:53 水利
滨州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方案2020年07月14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局重大决策部
滨州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方案2020年07月14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局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切,提升全市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 “双轮”推进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市水利局统筹指导和系统推进工作优势,打造“点面结合、互联互通、精准推动”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把脉会诊,找准重点难点,实行靶向施策,全面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改善公众体验,提升全市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执行力与公信力。二、工作推进内容(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基础体系1.明确政务公开管理考核范围。根据《中华人民政府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市水利局及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纳入全市政务公开管理考核范围。其中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纳入市水利局考核指标。指导县(市、区)水利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统一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市水利局及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充足的专职人员。市水利局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员,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明确1名人员主责政务公开工作。县(市、区)水利部门要做好人员配备工作。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包括部门网站、客户端、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在内的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要做好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的信息的维护。要提升微博微信平台在草案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功能。4.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办文公开、办会公开等系列公开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规可依,规范运行。要将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将责任和目标分解到各科室,确保科室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有序推动公开工作开展。5.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做好局本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动态调整工作;指导代管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公开事项目录的动态调整。 (二)全面推进办文办会公开1.规范文号编制。市水利局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滨水发或滨水办名义印发,非政策性文件以字、函等印发; 2.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起草科室在完成文件初稿送审前要提出公文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建议,不予公开的应说明依据理由,并随公文运转流程对公开属性逐级审签,正式印发的文件要标注公开属性(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3.推进和规范会议公开。市水利局召开的党委会议,应在会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可以公开的,要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新闻通稿形式在各种媒体和平台进行公开,会议形成的重大决策还应以多种方式进行解读。要落实利益相关方、公众、企业家、投资者等第三方列席局党委会议。有涉及公众、企业利益议题、不涉密不敏感的,应邀请第三方列席会议,并在新闻通稿中说明列席者姓名职务,要将第三方列席局党委会议制度化、常态化。 (三)精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重视细化分解。各单位、科室要结合自身职责,对内容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将公开任务一一对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精准公开。2.突出重点难点。要加大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对重大建设项目,要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进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连贯性、整体性、时效性。3.重大决策和政策部署专题推动。要紧密结合全局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和政策部署,对相关工作公开进一步规范,要紧跟全局工作发展形势需要,不断丰富公开内容。4、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以专题形式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要切实把握“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和要求,规范栏目信息发布,既要公开抽查情况,也要公开查处结果,并实现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关联。 (四)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1.明确和扩大政策解读范围。除各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室以及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外,对于涉及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