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水利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公文搜 2021-07-14 17:45:52 水利
海西州水利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09月10日根据《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西州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全面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
海西州水利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09月10日根据《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西州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全面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委〔2020〕1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海西州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确保海西州水利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州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在州水利行业集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电气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切实提高全州水利行业电气火灾防范能力,公共安全用电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预防水利行业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二、主要任务及措施(一) 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柴旦行委经发局、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全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健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各科室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1、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柴旦行委经发局、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保和电气火灾防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水库、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单位彩钢板建筑和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电气电缆等消防安全。2、加强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二)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州政府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2、电气火灾防范。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切实抓好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本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区域内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逐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办公区域内电气火灾风险。(三)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柴旦行委经发局、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涉水企业等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和电气火灾专项演练。(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柴旦行委经发局、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和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的宣传,在单位、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挂图和宣传展板、横幅。组织开展“全民消防我代言”119消防月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柴旦行委经发局、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保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柴旦行委经发局、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将消防安保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