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机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总结
局机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在省、市乡村振兴局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聚焦“三落实一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全力推进“五大衔接”,年度衔接工作取得良好开局。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全县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万,辖**个乡镇,**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个省级森林公园、**个村(居),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正常推进区。20**年、20**、2021年在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连续*年被评为“好”等次和优秀单位。目前,系统内脱贫人口**户**人,已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人口**户**人,已消除风险脱贫不稳定人口**户**人,新识别监测对象**户**人,脱贫村**个,乡村振兴重点推进村**个。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突出“两类群体”,确保致贫风险“防得准”。深化“五防”工作机制,分类做好存量和增量风险点化解。一是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后续帮扶。继续把脱贫人口,特别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作为衔接期间重点工作对象,脱贫户户均帮扶措施**条。对符合条件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人员,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落实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2021年脱贫人口收入比20**年增长**%。二是开展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帮扶工作。牵头构建县级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已形成**家部门**项数据月交换制度,截至去年,累计发布监测信息**条。建立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网格”监测体系,**名网格员对全县**户农户进行全覆盖监测。对确需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的**户农户逐户逐人制定帮扶措施。共新识别监测对象**户**人,已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条,其中已实施**条、正在实施**条。
(二)突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确保脱贫成果“守得住”。保持“三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好“四项机制”。一是落实教育保障。完成脱贫家庭(含边缘易致贫户)学生教育资助**人**万元;开展送教上门**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失学辍学问题。二是落实健康保障。脱贫人口基本居民医保“应保尽保”,脱贫人口住院实际补偿比**%,慢性病医疗费用实际平均补偿比**%。累计签约脱贫人口**人,累计完成履约服务项目**万项。三是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及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回头看”行动,将**户困难群体纳入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四是落实农村供水保障。总投资**万元,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南岸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帮助**个行政村、**万居民饮用城区自来水。
(三)突出“四个不摘”,确保衔接基础“筑得牢”。保持5年过渡期政策总体稳定。一是脱贫不摘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乡村振兴工作,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抓衔接工作落实。今年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县级目标考核中保持较高权重。二是脱贫不摘政策。保持衔接期间主要政策总体稳定,研究出台涉及饮水安全、监测帮扶、产业发展等相关文件近**个。今年以来,全县投入乡村振兴各类资金**亿元,其中衔接资金**万元。截至目前,**个衔接资金项目,已完工**个、完工率**%;资金支出**万元、支出进度为**%。坚持“应贷尽贷”,今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万元,存量贷款**户**万元,总量处于全省前列。全县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人数为**人,占2021年底的**%,超全省平均水平。持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托底安置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就业**人,占比**%。三是脱贫不摘帮扶。继续对**个行政村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名省直选派干部、**名市直选派干部、**名县直选派干部已全部派驻至**个行政村开展工作。全县**余名帮扶责任人坚持开展常态化走访帮扶。四是脱贫不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