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2022年4月10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县始终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加快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举,着力构建“四项保障机制”,2021 年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 10 个、美丽庭院560 户,2022 年初*县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一)高位推动,强化组织保障。把村庄清洁行动列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16-2030)》《*县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建设规划(2017 年-2020 年)》《2021 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等系列规划文件,定期分析解决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责任落实。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集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建房管理和规划管理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执法队伍,成立县改厕办,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因村施策,强化要素保障。坚持科学规划,针对各个村庄的布局现状、产业发展空间和群众需求,高标准规划建设,确保村庄“土的彻底、纯的干净、美的自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统一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等,按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等类型进行分类,为 71 个中心村定制整治建设规划。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三大行动,形成多元投入、多方支持的要素保障。
(三)齐抓共管,强化机制保障。坚持“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乡镇建立由综合执法队、村两委、农户、管护人组成的“四位一体”农村人居环境和公益设施管护长效机制。乡镇综合执法队负责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管考核,实行月考核月通报,季度兑现奖惩。村两委具体负责各村管辖范围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管护范围和管护人员,加强对管护人员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实现考核与绩效挂钩。宜居村庄内的住户与村委会签订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和设施维护承诺书,负责日常保洁和维护。通过镇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广播喇叭、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常态化宣传,带动群众提升“主人翁”意识,树立“齐动手、拆旧貌、换新颜”的新观念,自觉做好美丽庭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