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4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
XX区2024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2024年“两节”慰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慰问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平衡、不重不漏、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慰问方式
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区领导上门走访慰问部分对象;二是基层各级党组织组织安排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1、辖区驻军部队、离退休干部和干部遗属、宗教界人士、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社会各界;
2、社会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残疾人家庭、计生特困户、特困党员、特困妇干、特困教师、特困统战对象、困难归侨侨属、特困少数民族、低保保障对象等困难人群。
四、活动时间
2024年元月1日至除夕前结束,具体活动开展时间由各责任部门(单位)安排。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1、各责任部门(单位)对困难人员及慰问对象进行前期摸底调查,确定拟慰问人员名单、人(户)数、标准;
2、制定2024年“两节”慰问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4年1月1日—2月9日)
全面开展慰问活动,区领导上门走访慰问部分困难群众,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自行开展慰问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4年2月20日—2月22日)
各责任部门(单位)对开展慰问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慰问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研究解决。
六、资金安排
慰问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慰问资金真正用于特困及慰问群体。
(一)资金来源
全区共慰问535.65万元、21404人(户)。
其中:市级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0.09万元、区财政369.56 万元、区党费15万元、区退管经费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