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化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交流材料
公文搜 2021-07-12 11:19:17 旅游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安排部署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配备办公设施,拨付5万元用于经费保障。二是积极统筹谋划。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工作会等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及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听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关于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局属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写出自查报告,研究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周密安排部署。我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制定印发了《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等方面全面安排部署,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在全局干部职工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学习例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多次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并要求局属单位按时上报线索排查情况等,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发放系列宣传资料等。我局向局属单位、文化经营单位发放《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累计1000余份,利用微信、朋友圈大力宣传。尤其是要求全系统帮扶责任人在每周下乡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还向帮扶对象发放我局印刷的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并制作了宣传展板,在局单位门前明显位置悬挂多条宣传横幅,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解读”等,全方位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与知晓度。三、多措并举,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广度一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我局在单位大门前明显处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落实专人管理,及时收集群众举报线索。二是开展线索大排查。结合文化行业管理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仔细摸排,逐家对文化经营户进行走访调查,并积极向文化经营场所各经营单位宣传了涉黑涉恶主要表现,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文化经营秩序黑恶势力,增强了广大文化经营单位更好地对黑恶势力线索进行甄别,并及时举报。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有效监管,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向辖区内娱乐场所发放“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牌,标志注明了文化主管部门举报电话。严格要求各娱乐场所将标志牌张贴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同时,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及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严禁娱乐场所操纵经营“黄赌毒”。如发现有娱乐场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立即举报。并督促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其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意识。结合“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 开展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KTV、游艺厅等娱乐场所的查处和整治工作;以取缔校园及周边流动书摊、流动影像制品经营摊点,查缴政治类、淫秽色情、宣扬暴力和盗版等违法出版物为重点,严厉查处播放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和非法销售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及伪科学内容的口袋书、卡通画等违法行为,整顿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52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6家,其中歌舞娱乐经营主体5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5家,校园周边书店4家。通过专项治理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兜售现象得到切实解决,盗版盗印教材教辅读物得到有效遇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尤其是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今后,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