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和兴:创新国家治理机制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公文搜 2021-07-22 14:10:16 理论文章
时和兴:创新国家治理机制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发表时间:2019-12-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
时和兴:创新国家治理机制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发表时间:2019-12-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总结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历史成就与成功经验,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全面部署,并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些新的重大部署和重点任务,无疑拓展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广度和深度。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对于切实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机制创新的历史突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前所未有地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成为我国国家治理机制创新的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从逻辑上看,国家治理的完整体系包含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三个大的维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概括全面完整、科学规范。同时,其实践意义也十分重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先从制度入手,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完善了党的制度法规之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以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都是对国家治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其中包括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这一套完整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支撑了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转。正是在国家治理的制度和体制渐次完善,并日益展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情况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在国家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机制创新的总体部署强调,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完善国家治理各方面机制进行了系统部署,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到了新的高度。《决定》关于国家治理中机制创新的表述是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完整内容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其中专门突出机制建设的内容也相当丰富。仅直接涉及机制建设的内容,在《决定》各部分、各方面内容中都有表述。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