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驻纪检组提高履职能力强化监督作用几点思考
关于派驻纪检组提高履职能力强化监督作用的几点思考
根据xx文件相关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根据州委安排部署正在推进的工作,作为一名的纪检监察政治机关工作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不忘初心、践行使命,对派驻纪检组如何更好履职尽责强化监督作用产生以下几点思考。
派驻纪检组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如何使派驻纪检组更好的发挥作用,体现监督实效呢?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主动融入,体现“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组的目的就是为加强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保证政治生态清朗和肌体健康,核心是为促使驻在部门职能充分发挥,为党和政府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所以派驻纪检组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参与和支持驻在单位主体业务工作的开展,主动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大计。同时,只有充分融入驻在单位的工作中,才能真正熟悉其工作流程和运行状况,更贴近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掌握一些有价值的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对驻在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有一个总体的把握,从而能跟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相对独立,展示“派”的权威。派驻纪检组是根据州纪委监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应该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在人事关系、人员配备、设备采购和经费保障等方面要有相对的自主权,否则可能会陷入“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尴尬境地,造成派驻纪检组碍于情面或担心受制于人而不敢不愿放手开展工作,还有可能被歧视为“吃里扒外”。派驻纪检组只有相对独立于驻在部门,少一些工作之外的交集,才有可能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否则极有可能被潜规则或掉落陷阱。所以,要不断深化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厘清隶属,明晰权责,实现“派”与“驻”的有序衔接,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相得益彰。
三是灵活多样,发挥“探”的效果。派驻纪检组要善于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通过扩展和延伸,让“探头”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更到位。开展日常监督,就像中医大夫诊疗疾病一样,要综合运用“望、闻、问、切”四种手段,把脉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望”即用敏锐的眼光观察驻在单位的发展态势、干部的精神状态,总体感知或判断该单位遵守党纪国法、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