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化解行政争议典型经验材料
县化解行政争议典型经验材料
近年来,**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三方合力,构建府院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新格局,齐心打好互联互动“组合拳”,共同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篇“大文章”。
一、聚焦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协作共治,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加强机制共建。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席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建立行政复议应诉衔接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行政庭对接,对在审行政诉讼案件进行风险研判,找准问题症结,截至目前共召开行政复议应诉座谈会4次。建立府院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与法院信息化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二是促进纠纷共解。注重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坚持行政复议案件“应调尽调”,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2023年全县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结案*件,占比72%。同时,探索诉前引流,将行政争议从诉讼导入复议渠道,促进行政争议的诉前化解、诉非分流,2023年全县行政应诉案件同比减少20%。2024年1-4月份行政复议案件*件,比上年度同期增加*件。三是坚持有错共纠。注重案前案中沟通,复议案件受理前和办理中通过协调沟通、座谈等方式,释法析理,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目前共完成自我纠错3件。督促案后整改,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司法建议,联合调研、联合宣传、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规范约束行政行为*次。同时,对全县*个乡镇(街道)和4个重点部门开展法治督察,发现问题*个,以督察促整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促进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衔接配合,提升联动效能。
一是府院联动规范化。健全府院联动运行机制,明确府院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更好地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推动府院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纠纷共治。针对重大事项、突发问题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现场会、座谈会进行交流研判。2023年以来,司法局、法院、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次,针对案件频发的行政执法领域,加强案情分析研判,促进案件信息共享。二是出庭应诉制度化。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并发表意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同时,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以积极应诉倒逼依法执政能力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常态化保持100%。三是旁听庭审常态化。县司法局、县法院联合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常态化旁听庭审活动,近距离以案普法,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了解诉讼程序,总结反思执法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证据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升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