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始终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促进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XX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安排2名同志专门负责财税法治日常工作。
2、加强法治理论精神学习。定期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王沪宁同志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颁布四十周年重要意义、《民法典》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多次带领领导班子听取、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解决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定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责任;制定《XX市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并将《清单》中各项任务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原则,将财政法治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确保财政法治建设落实到位。
(二)全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1、规范性文件审核日趋完善。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管理工作,按照《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制定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以及审核与审查程序,并绘制了相应的流程图,确保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每年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
2、重大决策程序依法规范。严格落实《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XX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作出,有效防止了越权决策、违法决策,没有出现行政决策内容违法的情形。
3、财政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及时编制市财政局权责清单,每年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及时上网对外公布,目前我局保留行政处罚、其他权力2大类共28项权责事项,已经没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建立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在财政局网站开辟专栏,实行常态化公开。制定了《XX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4、财政信息公开有效开展。制定了《XX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XX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XX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和《XX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有关信息,深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