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监督责任 提升履职能力(纪委书记谈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担当意识,以新观念、新思路、新措施切实落实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协助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党的统一领导,积极协助党委履行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四个作用: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调查研究,超前谋划布局,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报请党委决策实施。二是组织协调作用。围绕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三是督促检查作用。督促相关部门细化分解责任指标,落实工作任务,督促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四是分类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要理清监督工作重点。加速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对自身职能再次科学定位,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上来。对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整顿,除确需保留的外逐步或立即退出。对内设机构进行科学调整,壮大党风政风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对纪委书记分工适当调整,基本做到专职专业。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将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投放到执纪、监督、问责等方面。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敢用善用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究。
三要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由过去全面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等措施和手段,以增强监督实效。建立有效举报制度,完善信访、电话、网络等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直通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围绕重点问题,抓住关键节点,开展巡查暗访。加大奖励惩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认真总结推广。健全“再监督”机制,保证执纪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改变形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查、全程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