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化”同步 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茅箭区正处在“二次创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务必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深化认识,弘扬担责“主旋律”
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主业主责、分内之责和直接责任,必须“守好土”,尽好责。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在思想上树立“第一责任”意识、“较真碰硬”意识和“久久为功”意识,主动把责任放在心中、扛在肩上。党委书记要主动站位,以“主角”身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规范责任分解。落实主体责任,需要整个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形成合力。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部署、对重大问题带头过问、对重点环节带头协调、对重要案件带头督办;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任务三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主体责任,需要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业绩考核体系,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失职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既要向下传导,也要向上报告,形成层层负责、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链条。
细化抓手,种好主体“责任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找准切入点,明确突破口,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