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个注重”中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
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各族人民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
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为何重要?这不仅因为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建设祖国的主体力量,而且共产党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他们凝心聚力促发展、同心同德奔小康,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宣传和组织,从本质上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密不可分,属于一个有机的整体,也就是说,宣传与组织相辅相成,互为形式,互为目的。如果把宣传比作号角,将组织比作召集,那么,嘹亮的号角,必能提振神气、催人奋进;有力的召集必能保证队伍聚得拢、拉得出、打得响。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则必须着力“四个注重”,亦即要注重深入群众与排忧解难的结合,注重敢于担当与善于协商的结合,注重丰富载体与典型引路的结合,注重率先垂范与接受监督的结合。
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首先必须深入群众。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了深入,关键看是否做到了“身入”———经常下基层,“情入”———与群众打成一片。事实上,只有深入群众,经常与群众在一起,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建立起了血肉联系,群众才能跟你讲贴心话;只有深入群众,才能设身处地了解群众的疾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进而帮助排忧解难。做到了这一点,领导干部在群众中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也便是水到渠成且事半功倍的了。与此同时,其深入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亦同时成了其不断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的过程。
宣传和组织群众有时之所以有一定难度,这既是因为一些群众对有关政策的了解信息上不对称,有时从自身利益出发理解上还有偏差甚至是误解;更是因为一些领导干部对政策的宣传还不到位,因为群众不知晓、不理解甚至有偏差和误解,因而对一些工作也就难以支持配合、贯彻落实。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勇于担当,既要确保有关政策在第一时间迅速传达到基层和群众,而且更要结合当地实际,把党和政府的号召、政策转化为基层群众的实际需要。尤其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其各项权益,从而确保认识统一、步调一致。
宣传和组织群众,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尤其要设计好的载体。从实践看,好的载体必能激发起群众的感情共鸣,从而确保群众的感情、智慧和力量真正迸发出来。设计好的载体,必须遵循“目标性”原则,有十分明确的目标,引导大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奋斗;“生动性”原则,能够广泛吸引群众的目光,令他们自觉自愿参与到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