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民忧 问民需 谋民利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多次发表重要论述,明确指出要把民生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到追求幸福中国的目标上来。为此,我们有责任将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
解民生之忧为“优”。当前,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但由于资源要素紧缺、政府财力有限、政策体系不完善、制度保障不健全等因素,为数不少的群众还处于困难的边缘,如因病致贫、就业难寻、居所鄙陋、经济窘迫等。郑板桥有一首诗写道:“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为官从政者当心系百姓,为民造福,不仅要有感念民生疾苦的情怀,更要把优先解决民众忧患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多行“雪中送炭”,少为“锦上添花”,紧紧抓住保基本这条“底线”,筑牢民生安全网的“网底”。
问民生之需为“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容中包含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一是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不患寡而患不均。”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自古即有,并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而不断增强。为此,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快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制度保障体系。二是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在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人民群众更注重教育学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精神生活的享受。为此,要开辟形式更为多样的公共活动场所,建立架构更加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
谋民生之利为“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既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基本态度,也是我党立党之本,政府立信之基。正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要真正掌握人民群众最真实和最迫切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