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在新常态下应处理好“四种关系”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三周年以来,通过“打虎拍蝇”、“天网和猎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重要举措,为从严治党、从严管干部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原则依据。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筑起了作风建设新篱笆,为巩固和提高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新常态建立了长效运行机制。
如何在新常态下,发挥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履职尽责能力,在接地气有温度中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公仆本色,党员干部应着重处理好“四种关系”。
处理好务实担当与开拓创新的关系。务实担当与开拓创新是新常态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向心合归一的统一体。如何在务实担当中,坚持开拓创新的潜力和激情,是党员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体现。在实践工作中,切不可以脱离本部门、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特色和规律,以高大上的政绩工程或短期效益发展,达到“总体发展向好”的效果。务实担当是党员干部能干事、干成事的前提和基础,开拓创新是务实担当的升华和质变。离开务实担当,开拓创新只是“空间楼阁”和“海市蜃楼”,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更是如此。
处理好岗位需求与素质能力的关系。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做到人有其才,在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人展其才。实现个人素质能力与担任工作的综合考量达到最大成效化,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最佳模式。各级党的组织部门,要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对每名党员干部“量体裁衣”,实现能力与岗位的“最佳组合”,是党员干部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平台,更是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能所在。
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