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四有” 坚持“四不”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提出,有着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针对性。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的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全党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共识已经形成,力量正在凝聚,作为更加显著。但面对“四种考验”“四种危险”,党内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经济发展了,“理想高于天”的信念却动摇了;事业平台大了,敢打敢拼敢担当的劲头却松懈了;生活条件好了,与群众打成一片的好传统却丢了;没有枪弹的考验,却在糖弹的“围猎”中倒下了,等等。这种状况触目惊心,催人警醒,发人深思。“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贯穿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体现了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和价值追求,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和为政之道,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和自我修为提供了重要遵循,也是医治我们领导干部队伍中痛疾顽症的一剂良药。
纪检监察干部身处依规治党的前沿阵地,肩负护党兴党的重要职责,掌握执纪监督的核心权力,面对腐败与反腐败两军对垒处于“胶着状态”的严峻挑战,责任之重大,使命之光荣,任务之艰巨,承载的期望之诸多,可谓空前。我们要担当起时代重任,不辱历史使命,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照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自觉加强自身修养,把自己炼成“金刚不坏之身”。
践行“三严三实”,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一项长期任务,一个永恒课题。我认为,在当今形势下,努力做到“四有四不”,即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非常重要和紧迫。
心中有党不忘恩。严与实,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是规范与约束从政观念、履职行为、生活方式的两条准绳。历史的辩证法告诉我们,外部约束只有通过与内心的价值认同相互作用,才能收到持久功效。心中有党,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持久动因和力量源泉。正如指出的那样,“检验党员干部合不合格,关键看讲不讲党性,对党是否忠诚”“没有对党的忠诚,就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对党忠诚摆在立德修身的首位,作为践行“三严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