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从严”推进从严治吏
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其中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并将其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组织部门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准确把握、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到管理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到“三从严”。
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增强“免疫力”。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就会带来出轨越界、跑冒滴漏等问题。各级组织部门务必切实加强思想教育,把党性和道德教育作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坚持选拔任用从严,树立“风向标”。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一要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决落实关于好干部的“二十字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切实选好用好干部。二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对上对下实实在在、不玩虚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三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拔任用关,做到“凡提必核”,严格核查干部个人档案基本信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严格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提高考察的科学性。四要健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全程纪实办法,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