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矢志改革者真正用起来(用干部导向的稿子)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要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这是对进一步推进改革释放出更加明确的信号,是要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是要把矢志改革者真正用起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个领域涌现出大量对改革有着坚定信念的改革者。他们为了改革百折不挠、无怨无悔。我们要通过制度安排,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明确让勇于改革、善于改革的党员干部走到改革发展的第一线、走上领导岗位,有更大的平台和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个好干部,就是一面旗帜,他的行为能对广大干部群众起到积极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干部任用标准是一种导向,也是干部完善自我的方向。用什么样的干部实际上体现的是我们党坚持什么样的政绩观,体现了我们党主张什么、反对什么,崇尚什么、批判什么。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意义重大。
我们要确立符合改革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标准。考核制度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的行为。我们要积极推进政绩考评机制改革,建立以推进改革为导向的更加科学、完善的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机制。通过体制机制的完善来引导领导干部坚持改革信念,更新发展观念,规范领导干部的改革行为。党员干部争当改革促进派,是时代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今天,我们把矢志改革者用起来,就是要善于从大局着眼、从长远考量,以“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的标准来评价和选用改革者。
凡是坚持推进完善改革的干部,我们就一定要让他们有为有位,让他们置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改革事业的主战场;凡是不会、不想、不敢坚持改革的领导干部,就需要让贤于更有能力和魄力的改革者。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全身心投入改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大好局面。
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这样的现象。在改革的初期,一些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改革成效可能一时不被人们所认识,甚至不被人们所理解;而另一些领导干部的行为对改革的危害可能在短期内不会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我们建立领导干部改革政绩档案制度,动态地记载领导干部的改革政绩情况。改革政绩必须看改革带来的实效,无论什么时候,被实践发展证明的、被群众认可的改革举措都必须给改革者记上一功。而对于那些因为阻碍改革、延误改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必须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