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纪委书记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就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做好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2022年纪检工作简要回顾
2022年,金融办纪委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难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引领。重点监督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金融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持续抓好疫情防控跟进监督;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协助党组推动以案促改、巡察整改、专题警示教育;研究制定同级监督清单,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推动压实各级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是强化履职监督效能。组织完成《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手册》修订升级,深化“学用督改”,推动监管融合;印发“同守廉洁纪律 共建亲清关系”纪律告知函,聘任廉政监督员,加强与被监管机构及内部沟通协调,通过行为排查、跟进检查、走访调查等紧盯遵守纪律执行情况;实施对重点科室专项监督检查,探索强化履职监督有效途径。
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通过微课堂、微刊、提示单等强化重要节点、重点事项提示提醒;制发退休干部纪律告知书,督促开展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涉法涉诉等外部排查;开展各层级谈心谈话,强调纪律要求,关注干部动态;客观评价干部,规范廉政档案和廉政意见回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持续正风肃纪。
四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落实“监管推动、行业联动、机构主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特色标语征集、线上知识测试、书画摄影作品展览、主题宣讲大会、经验交流会等系列专题活动,营造浓厚氛围;通过上党课、学通报、看视频、讲案例、进基地、搞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化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典型案例汇编》《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专题学习,依托廉政宣教室、内网专栏、微信平台、双月例会等持续常态化廉政教育。
五是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和政策研究,持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开展“三转”不到位专项清理,确保主责主业聚焦;规范处理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结合实际,稳妥组织实施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梳理、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注重总结提炼和信息反馈,全年上报专题报告XX份,被市纪委书记批示表扬1次。
二、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
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
(一)对全面从严的主基调要有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再次释放了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腐败产生的土壤存在,腐败现象就不会根除,反腐败斗争就不可能停歇。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正风肃纪反腐的利剑必将始终高悬。
(二)对金融反腐的严峻性要有充分认识。党中央连续多年强调金融反腐,明确提出“持续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从近几年查办的案件看,以清存量、遏增量为目标的金融反腐始终在强力推进。系统内外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也充分体现了对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的要求,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必将彰显更强的威慑力。
(三)对正风肃纪的常态化要有充分认识。十八大以来出台和修订了大量的党规党纪,后续又发布实施了《监察法实施条例》、《纪委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执纪监督要求越来越严,执纪监督的规范性严肃性也在不断强化,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必然趋势也更加明显。
三、2023年纪检工作主要任务
2023年,金融办纪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工作要求,在党组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国之大者,落实政治监督要求。紧盯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等开展跟进监督;按要求督促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联动整改任务;严防“带病选举”,认真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和廉洁关。
(二)注重贯通协同,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完善同级监督清单,深化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执行,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履职用权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按要求开展监管干部以权谋私行为专项整治,对个人投融资、公私分开、履职回避等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纠治监管干部违规投资入股金融机构、他人代持、违规干预机构业务活动、违规插手监管对象人事安排等问题;推动加强退休干部、青年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三)突出重点任务,精准开展专项治理。紧盯问题整改进度和责任落实,协助党组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六个到位”;按要求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清理整治,围绕机构批筹开业、业务准入、股东准入等合规性进行检查评估;对行政处罚不规范行为清理整治情况后续监督,重点关注“应罚未罚”问题;开展消保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治理,着重监督程序遵从性和行为规范性;结合实际跟进高风险机构化解工作情况,重点关注防范化解风险中监管手段方法运用和严监管强监管要求落实情况。
(四)坚持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推进“作风建设年”要求,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酒桌文化”“饭局文化”“圈子文化”“关系文化”,着力构建清爽同志关系、亲清监管关系,强化重品行、重能力、重实干的鲜明导向;根据上级安排开展公款购买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学用督改”成果运用,探索将非公务交往报告制度向机构延伸。
(五)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建设清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