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疫情下基层法院应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自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团结奋斗,推动这场全民战“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作为基层法院的干警,我们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的精神内涵,准确把握最高法院、省、市法院就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在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发挥司法职能,坚持以“四个结合”,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统筹疫情防控与推进审执工作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要文章中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动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着力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要坚持更高站位。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作为基层法院,我们重中之重的工作就是防控疫情,要严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增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感,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决打赢这场全民战“疫”!二要强化行动自觉。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抓在手中,利用现有条件、现有资源,创新方式方法,转变思路思维,有条不紊地推进审执工作。三要落实工作责任。一方面,要将疫情防控的工作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另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好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执法办案。
坚持解决群众诉求与深化司法改革相结合
受疫情影响,根据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集聚”的相关要求,基层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派出法庭等一些窗口部门或多或少地采取了限制管控举措,虽然这些都是暂时性的,但仍然影响了部分群众诉求。对此,基层法院需要立足实际,借司法改革的红利,通过三个转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司法为民的宗旨不变但理念要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永恒宗旨。基层法院要努力克服困难,把疫情的“防控期”转变成工作和思维的“转换期”,解决思想层面上“不敢、不会、不愿、不能”等深层次问题,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转变司法为民的理念,不但要把落下的“功课”补上去,还要发挥自身能力和优势,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快补齐短板,以扎实有效的审执工作业绩,彰显出基层法院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
服务群众的标准不变但方式要变。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成果,积极推行“不见面”办案、网上开庭,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同时,要注重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不能因“不见面”就降低服务群众的标准和要求。相反,要通过群众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的方式方法,彰显出司法改革的工作成效,以更严格的审执工作要求,避免群众因“不见面”工作方法,产生误会和不理解,进而导致对司法工作的不满意。
化解矛盾的目标不变但要求要变。人民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疫情影响下,基层法院虽然面临着大量的审执工作任务,但不能仅仅局限于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在做到案结事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积极加以解决,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与强化审判职能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我国发展,越要增强信心、坚定信心。从基层法院来说,疫情影响下,需要将服务经济发展与强化审判职能相结合,着力为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要强化风险预判。坚持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疫情对社会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认真思考、提前预判,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深入分析研判疫情期间以及疫情结束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具有操作性强、预防性好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疫情对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要强化主动作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基层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不变。对此,要切实强化担当意识和主动作为,坚持系统化思维、全局性站位,始终把审判工作置于地方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推进。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审判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贡献度。
要强化职能发挥。一方面,要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通过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利用疫情诈骗等违法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要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结束后,要坚持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
坚持先进典型引领与优化队伍建设相结合
疫情影响下,基层法院做好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需要先进典型的引领,更需要在工作中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对此,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练兵场,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警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担当作为,让党旗飘扬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试金石,坚持在防控工作中考察、识别、评价、使用人才,充分挖掘敢担当、善作为的典型,积极为法院发展储备人才力量。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展示台,基层法院要全面加大在疫情防控期间典型人物、感人事迹和防控成效的宣传,全力展现法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