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和“争先进、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共有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15项主要业务数据排名全市前三。
一、积极主动履职,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我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县委决策部署,自觉在康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中找准定位,主动履职,努力为之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检察保障。
(一)着力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检涉民企案件“11条意见”和省院“慎捕慎诉”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涉民企案件同步审査机制,更加重视同等对待、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开展联企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优化服务长效机制,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性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结合“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拓展年”,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邀请县工商联等9家单位,参加省市组织的视频培训2次,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人次,涉营商犯罪监督撤案1件,非国有公司人员不诉1人,联合县工商联走访全县15家企业,护航民企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检察保障。
(二)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围绕中国康养示范县建设目标,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治,促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村镇。积极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祥和的社会环境,办理涉脱贫领域案件16件,起诉涉农犯罪6人。落实县委1号文件,持续开展派驻帮扶,选派3名年轻干警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配合镇村开展工作。
(三)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紧盯县委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的目标,服务康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推进“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生态康县”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查批捕4人,审查起诉6人。围绕水资源保护、河道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等突出问题,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6件,办案数居全市第一。
(四)积极参与筑牢防疫屏障。全面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依法打击涉疫犯罪,助力疫情防控,办理涉疫犯罪1件1人,对所在社区开展督导检查7次。全院干警闻“疫”而动,前后派出20人,参与全县疫情流调,轮流在社区担负24小时值守任务,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严格开展防疫检查、人员信息摸底等工作,持续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自觉参与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网。
二、敢于担当作为,助推平安康县法治康县建设
我院坚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助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从严追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受理赌博案件7件14人,审查起诉2件6人,受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件9人,审查起诉1件8人,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4件69人,审查起诉19件57人,审查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3件3人。深化与县人行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出台加强协作实施意见,共商金融监管之策,多措并举强化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大力开展防范金融犯罪宣传教育,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3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5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问题40余人次,营造全民防范金融风险的良好氛围。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受理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3件60人、审查起诉159件234人,其中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35人、批捕2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案件10人,批捕2人,起诉暴力犯罪3人,批捕3人,特别是提前介入,依法报请追诉了20年前抢劫、放火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立足职能依法惩治腐败,加强侦捕诉协作衔接,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挥上下联动优势,坚决惩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抽调3名干警参与省市专案,先后办理了市院交办的武都监狱王某某、杨某某、司某某等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等大要案件2件7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
(四)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把诉源治理理念融入检察履职,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为县域治理提供法治服务。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助力康略高速公路建设、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积极推行检察环节刑事和解,达成刑事和解8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法律解读、以案释法等主题宣传30余场次,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办案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尤其是根据我县改装射钉枪较多的实际情况,开展综合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制发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很好地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用心用情司法,倾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我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优做实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满、安全感更强。
(一)倾心尽力改善民生民利。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健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食药安全犯罪案件,运用诉前程序,办理食品药品案件1件。在全市率先开展“消”字号药品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我县部分药店存在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等医药产品情形,依法开展调查,发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制度,受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依法不起诉4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欺凌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履职审查。深化法治副校长校园普法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场次,发放“强制报告”等各类宣传海报、资料3000余份。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校园安全管理。针对我县部分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引发刑事犯罪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动全面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对1起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学生,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对其监护人及未成人进行了教育训诫。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一件涉未成年人案件被省检察院向省委政法委推荐为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