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政策部署,切实做好医保各项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医保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的基本职能,全面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政策。
1.做好XX市2023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缴费、普通门诊选点备案及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根据国家、省和阳江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普通门诊选点备案、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这三项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税务系统已缴费829075人,资助困难人员45808人参加2023年度医保,全市完成征缴任务96.14%。其中,11个镇(街)已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参保率达95%以上:河口镇97.06%、河西街道97.01%、岗美镇96.56%、春城街道96.24%、石望镇95.61%、河朗镇95.57%、潭水镇95.49%、春湾镇95.30%、双滘镇95.28%、马水镇95.02%、圭岗镇95.01%;6个镇(街)未完成参保缴费任务:松柏镇94.94%、陂面镇94.84%、八甲镇94.52%、三甲镇94.52%、合水镇94.25%、永宁镇93.7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参加职工医保85472人,完成普通门诊选点备案27196人,完成备案率31.82%;参加居民医保910000人,完成普通门诊选点备案318427人,完成备案率34.99%。职工和居民合计完成备案345623人,完成备案率34.7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职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61322人,完成激活率71.75%;居民激活医保电子凭证362199人,完成激活率39.80%。职工和居民合计激活423521人,激活率42.54%。
目前,该三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
2.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为扎实做好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题。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发放宣传宣传册子等方式宣传介绍医疗救助的范围、申办程序和报销办法。在社区设立宣传专栏等手段,让困难群众全面了解救助政策,以便得到及时救助。二是加大参保资助力度。开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绿色通道”,允许资助对象中途参保,从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截至12月31日,我市资助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困难人员有49677人,支出医疗资助参保资金1589.66万元;资助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困难人员有45737人,支出医疗资助参保资金1600.8万元。三是落实重点救助对象“一站式”结算工作。截至12月底,落实医疗救助69081人次,共支出医疗救助金额3972.87万元。
3.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活动。为全面扎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以普通门诊选点备案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全面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局通过印发纸质宣传折页、海报派发至各镇(街)服务窗口、村(居)委、市直各单位及全市中小学生人手一份带回家中供家长查看和执行。同时与XX报、广播电台合作制作小视频、推文、日报专版等各类宣传资料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4.组织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一是认真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各批次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积极推进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目前,根据阳江市局的要求,我局指导有关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及省级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22批次(其中国家集采药品10批次,医用耗材8批次;省集采药品2批次,医用耗材2批次)235个药品、142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二是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金额预付制度。根据阳江市有关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金额30%比例预付医疗机构制度,通过预付30%医保预付金,切实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促进医疗机构及时回款,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中选药品、医用耗材正常供应和使用。三是积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按照《关于阳江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据统计,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结余留用资金约300080.82元,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约150474.99元。
5.着力强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粤防疫指挥办函〔2022〕588号)和《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阳医保医管〔2022〕165号)精神,积极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进一步降低群众检测费用负担。从11月20日起,我省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不超过13.5元(其中检测服务费每人份不超过9.5元),核酸多人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不超过2.8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提高检测和后续工作效率,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混合检测采样方式以10合1混采为主,医疗机构采样费用按每人份0.88元计算,不得收取诊查费。
(二)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1.抓好日常党建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多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为推动医保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供思想保证。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全年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委员会会议12次、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其中包括学习阳江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8次。四是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1月转出1名党员,10月转入1名党员。五是深化拓展“党员亮身份、党群心连心”活动,结合创文巩卫工作,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
2.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做到干部职工全员覆盖,内容覆盖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方面纪律,提醒干部职工严守廉政纪律、避免犯错。全年开展谈话提醒31人次。
(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开展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4月,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方案》(春医保〔2022〕4号),在全市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我局在宣传月期间分片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宣讲培训7场。二是充分运用各类现代传媒广泛深入地开展集中宣传,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宣传氛围。通过医院广告屏、各单位电子滚动屏等播放宣传标语、宣传视频3500多次。三是印发《条例》宣传册10000份,分发到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各镇(街道)各村各社区,力求做到全社会广泛宣传。通过深入浅出的普法解读,让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自觉对标,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