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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信厅印发《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公文搜 2021-07-12 10:31:31 工信
山西省工信厅印发《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导则》2020-02-03 2月2日,山西省工信厅发布通知:为做好全省工业企业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
山西省工信厅印发《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导则》2020-02-03 2月2日,山西省工信厅发布通知:为做好全省工业企业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第四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我省工信厅制定了《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工业企业认真抓好落实,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并立即将《导则》(电子版和纸质版)传达到各企业。一、总则为做好全省工业企业职工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根据省委第四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本工作导则,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1. 落实法人负责制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和考验期。各企业都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任组长,按照省委“五防五控”部署要求,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摸排每位职工情况,精准施策,精准防控,做好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的疫情防控,落实相关工作安排。授权企业法人在有效防控的前提下,灵活组织企业职工到岗上班。2. 做好返岗前疫情防控建立疫情防控警戒线、做好“五防五控”,防止疫情输入和输出,做好隔离观察的关键环节。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对全体职工进行健康状况摸底调查,掌握返岗前是否有武汉市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发热患者密切接触史。若有,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或到集中隔离点观察满14天,无异常情况的,可以返岗。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全面整治环境卫生。返岗前要对企业工作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洁,消除卫生死角。3. 强化日常防控建立进出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在企业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严格进出管理,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加强通风消毒。每日开窗通风至少3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保持空气流通、新鲜。每日要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定时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洗手间要配备肥皂或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间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应暂缓开工;开工时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同时,人间距尽量保持1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确需组织的,活动前做好场所预防性消毒、监测体温、佩戴口罩等预防性措施。集体食堂实行错时、错峰分散就餐,不要长时间停留。实施分散办公。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灵活安排员工办公作业。除必须岗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迟上班,或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手段分散作业、分散办公,减少现场工作人员。4. 完善健康管理建立监测制度。每日早午对职工开展两次体温监测。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因病缺岗追踪制度,实行日报告,杜绝员工带病上岗。可疑症状处置。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单位要指定专人追踪其诊疗情况,痊愈后方可返岗。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手遮挡口鼻咳嗽后、饭前便后,要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75%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揉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5. 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6. 严格应急值守在疫情结束前,各企业要在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二、办公场所防控导则1. 上班途中,请正确佩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