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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潘功胜副行长:在中国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12 10:28:46 工信
潘功胜副行长在中国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的讲话各位来宾:大家早上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论坛。首先,代表人民银行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分管支付清算工作没几天,其实
潘功胜副行长在中国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的讲话各位来宾:大家早上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论坛。首先,代表人民银行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分管支付清算工作没几天,其实并不适合作什么讲话,对我而言更需要的是倾听和思考。近日,虽然工作很忙,但还是尽量抽空听听业界人士的想法,总的感觉是观点、看法纷呈多样:这个行业很热闹;这个行业的人士都很聪明,智商很高,富有创新精神;这个行业代表中国金融发展的未来和希望;这个行业的部分业务领域有点乱,潜在的风险值得关注。近年来,科技的创新与进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的供给催生了一个巨大的市场需求,以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融资和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为代表的新的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截至2014年9月末,我国共有第三方支付机构269家,前三季度共发生支付金额24.1万亿元;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大概1400余家、融资余额超过1100亿元,全国范围内活跃的股权众筹平台超过20余家。互联网金融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提升微型金融、农村金融的普惠性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发展。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前几日,李克强总理在与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代表进行座谈时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互联网发展,以拥抱的姿态对待互联网,用市场的思维培育互联网。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的基本基调。金融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风险性比较高,而且其风险在特征上表现为很强的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外溢性和广泛性,一旦经营失败或出现风险,将会波及其他市场主体,甚至会波及整个金融市场,引发金融风险,其影响远远大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于其他行业,国际上对这个行业的监管也是比较严格的。马凯副总理在首届互联网大会上的致辞中指出,互联网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的宝库;用不好,它是潘多拉的魔盒。同样地,互联网金融运用得好,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但它没有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而且与互联网伴生的技术、信息、安全等风险更为突出。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缺乏风险的洗礼,而且不少人员来自互联网企业,具有良好的技术背景、创新意识和创新激情。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升,对于支付清算、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近年来,支付市场及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与金融管理部门科学开放的包容态度是分不开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也需要时间去观察、认知这个发展的过程。在鼓励创新发展的同时,规范监管,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适度监管,建立一个健康、运行有序的市场,防止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也是业界有识之士的共识。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我们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具体来说:一是在监管规则和监管框架的设计上,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冷静观察新的金融业态,要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要在对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业务模式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风险实质,分类进行强度不等的监管。要注重监管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在行业发展的同时逐渐总结经验,对监管政策进行评估、调整和完善。二是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加强监管协同,防止监管套利。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做相同的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应大体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发监管套利。从业机构将线下业务搬到线上的,要在当前金融监管框架内,按照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则进行监管。同时,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市场主体要正确理解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行业自律水平与监管强度之间具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实质上体现的是监管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