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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不足。主要表现为:怕担事、怕担责,更怕被追责,凡事先想退路、求自身安全,不敢直面问题;谋划工作不主动,争取项目不积极,不想跑、不会跑、不善跑;执行审批等流程式工作“机械死板”,不敢拍板、不愿牵头,习惯于把问题往外推、责任往上交,把“部署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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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怀“国之大者”的担当精神不够。有的同志对待工作习惯着眼于分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警种的协同、联动意识不够,将个人负责、分管的工作放在公安事业发展、潮州大局发展中去考量不够全面,未能真正做到着眼长远、心怀“国之大者”去谋划推动工作。
2.对历史遗留问题啃“硬骨头”的主动性不够。去年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并反馈意见,到第一次报告整改工作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等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对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或难于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勇气坚决啃下“硬骨头”的毅力还不够足。
3.看似讲规矩,实则不担当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开展工作看似对照条文、依规依矩,实则是只讲文件,不看实践,不加区分,生搬硬套,不顾工作损失,不越雷池一步,怕负责任、不敢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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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涵养心怀“国之大者”的情怀。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立足“两个大局”,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发扬斗争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不断增强谋划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进一步开展“发扬斗争精神”专题学习,激发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加快推动省际检查站、反恐训练基地建设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进度。
3.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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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长期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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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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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不强。主要表现为:自我要求不高,平常不注重钻研业务,不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对不懂不会的事不问不学;基层调研蜻蜓点水、谋划决策心里没谱、工作推进手里没招、难题破解胸中无策;解决问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岗位职责顶不住;工作停留于一般化、过得去,承担的工作即使在全省、全市排名靠后依然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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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用调研的工作方法解决问题不够扎实。开展调研的范围不够广、层次不够深、倾听民意不够多、了解问题不够细,在调研后对发现的问题想办法解决不够有力,对学习到的经验推广运用不足。
2.锐意进取的冲劲闯劲不够。去年工作考核项目中,有排名的“减量控大”专项行动考核,排名第18名,公安工作满意度虽较去年上升了4名排全省第16名,在全省排名较为靠后,公安工作成效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未能完全相适,还需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优化执法执勤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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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完善联系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引导领导干部眼睛向下、脚步向下,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要善于听到人民群众的意见,听真话、察真情,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坚决不搞作秀式、盆景式、蜻蜓点水式调研,实打实地解决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2.在全市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巩固提升年”中,系统科学缓解交通拥堵,强化交通道路源头风险防控和交通秩序管控执法,扎实推进“减量控大”工作,有力整治潮州交通秩序。联动推进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双提升”,将“双提升”工作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压实责任抓好26条工作举措,力争安全感摆脱全省后5名、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争取在2021年排名的基础上再前进3名,全面构建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
3.系统抓好公安中心工作,紧扣“二十大”安保维稳这一主题主线,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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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长期推进。排名工作持续到2022年12月25日前。“二十大”安保工作持续到“二十大”胜利召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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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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