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许波:在辽宁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上的讲话
公文搜 2021-07-09 14:17:10 妇联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许波在辽宁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上的讲话在辽宁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家庭 暴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许波在辽宁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上的讲话
在辽宁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家庭
暴力、维护妇女权益”论坛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28日)
许 波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中,在“11.25”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和
“12.4”我国法制宣传日相继到来之际,省妇联和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在这里召开“反对
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专题研讨会。这是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
实际行动。
刚才,大家围绕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
女儿童权益的主题,结合政法工作实践进行了研讨。有对家庭暴力产生原因的分析,有
对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有对国家和我省反家暴立法的建议。大家带着感情
、带着责任,做了认真准备,谈的很好,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又有一定
的理性高度。会后,省妇联要进一步整理和深入研究。
长期以来,我省女政法工作者作为全省妇女中的优秀群体,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宗
旨,自觉肩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光荣使命,勤奋敬业、积极奉献
,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特别是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的成立,充分发挥政法系统的职业优
势,积极组织动员女政法工作者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大局服务,为妇女儿童服务,
在相关业务部门和岗位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形成依法维权工作网络,在加强和创新社
会管理中,更加有效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促进妇女权益保障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
重要贡献。这里,我代表省妇联向全省女政法工作者,向一贯支持妇联工作的省政法委
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
下面,我就女政法工作者如何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做好妇女
儿童维权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
权益”。这是自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提出后,首次写入党
的代表大会报告之中,这是我们党把男女平等协调发展作为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战略,是中国妇女运动新发展的显著标志。基
本国策是国家政策的最高层次。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马
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中国实际、与当代中国妇女运动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充分体现了我
们党对妇女儿童事业越来越重视,认识越来越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各级党委和政府越来越重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
女儿童权益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也共同努力,积极探索解决妇女儿童权益的
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妇女与男性发展机会
不均等,妇女权益保障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就业中的对妇女的性别歧视、妇女政
治参与面临诸多障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还有一些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妇联每
年接待信访案件中,家暴投诉占10%左右等等。这表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任重
道远。我们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站在保障
妇女人权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现实意义和历
史意义,并且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推动全社会增进贯彻这个基本国策的共识
。尤其是在座各位作为直接承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法工作者,更要增强贯彻这一国
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把十八大关于“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
法权益”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创新举措,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落到实
处
我们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载
体,创新机制,推动国策落实,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省妇联将通过一些具体举措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希望得到政法界同志们的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