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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完善陪审工作机制保障公民参与司法

公文搜 2021-07-09 13:57:00 法院
完善陪审工作机制 保障公民参与司法——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研报告前言:人民陪审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特色工作。自2007年以来,
完善陪审工作机制 保障公民参与司法——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研报告前言:人民陪审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特色工作。自2007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陪审工作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选任规模、完善参审和保障机制,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监督司法。鼓楼法院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一、人民陪审制度改革背景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成为近年来司法改革的焦点,如何提高司法权威与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成为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一方面,人民法院为提升裁判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不断探索改革措施,以司法公开、巡回审判、邀请群众进法院等形式搭建与社会公众交流的平台,以吸纳民意,化解纠纷,让司法裁判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和认同。在司法改革的潮流中,以“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让司法体现民意”为价值取向的陪审制改革当然成为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阵地;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中不断做出不懈努力,将提升法院及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作为当下法院工作的重要起点,法院司法裁判权威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鼓楼法院通过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选任规模、提高群众代表比例,完善参审和保障机制,逐步探索出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制度机制,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三年,全区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8514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为91.07 %。鼓楼法院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先后在全国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政治部赴江苏调研会议上进行交流。二、人民陪审员工作基本情况(一)以推进司法民主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普通群众参审范围一是首创“海选”模式,增加陪审员选任数量。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采用“公民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海选”模式,借助新闻媒体,扩大社会知晓度,选任工作被央视《新闻联播》等数百家媒体集中报道,有效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的热情。在314名现任陪审员中,自荐产生的有262名,占83.44%。2012年,率先提出陪审员与一线法官比例应达到2:1,并于2014年增选了100名陪审员,实现陪审员与一线法官数比例达3:1(见图一)。           2015年7月,为扩大“海选”范围,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有机会参与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鼓楼法院大胆改革陪审员选任方式,从全区40余万选民中随机选出500名候选人,制作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告。公告后,区法院、区司法局进一步征求候选人意见,根据资格审查结果,从通过审查的名单中随机抽选100名确定为人民陪审员人选。对报名人员的具体信息全面录入数据分析系统,实现陪审系统与审判系统全面对接,更好地服务于陪审员选任、参审和研究决策。二是建立“错时”参审,解决陪审员工陪矛盾。人民陪审员“没有时间”一度成为最为常见的参审障碍,为打破时间瓶颈,创新提出错时参审机制。召开陪审员座谈会,陪审员主动协调好本职工作和参审安排;建立符合陪审员工作实际的时间档案,标注每月适宜参审时间,参审困难时间段不参与摇号,有力提高陪审员参审成功率;加强与单位沟通,通过任前走访、任期回访,及时反馈参审信息,争取单位理解与支持。三是优化摇号系统,保障陪审员均衡参审。积极推行“一案一选”的电脑摇号机制,从陪审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参审人员,设定个性化参审权重,规定陪审员每年参审不超过30件。优化摇号系统,增加自动屏蔽功能,将参审超过30件的陪审员自动屏蔽在摇号系统外,努力促进陪审员均衡参审。该系统已在2015年3月被江苏高院确定在全省人民陪审试点法院范围内使用。(二)以审判权行使为重点,进一步突出陪审员工作实效一是强化主体意识,保障陪审员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规范法官的法律指引、告知行为,强调指引的充分性和中立性,增强陪审员参审信心和责任意识。同时,规范陪审员参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