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桐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3:56:52 法院
2020年桐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19日在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桐庐县人民法院院长 陆忠明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
2020年桐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19日在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桐庐县人民法院院长 陆忠明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过去一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9年新收各类案件11307件(不含旧存),办结11586件,同比分别下降17.16%和17.60%,收、结案实现六年来首次同比下降,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办案效率核心指标平均审理天数同比提速7.46天,办案质量核心指标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同比进步31.23%,各类指标持续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2019年确定为“思想建设年”,实施“思想提升工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质量要求、高水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五真五实谋跨越促崛起”作为总载体,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受理涉黑案件3件14人,涉恶案件5件27人,全部审结且无一改判,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依法判处重刑,重刑率46.34%,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案件首要分子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9年。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力求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对7名黑恶势力组织者、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运用追缴、责令退赔等手段依法处置涉案财产123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规范》,及时发现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5条。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及行业建议11条。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83件,同比上升10.02%,判处罪犯891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29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审结相关犯罪案件64件,保护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5件,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等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或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81.0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商事案件3014件,同比下降24.85%。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1件案件经审理认为不构成犯罪,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慎用拘留等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切实提高审判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商事案件办案速度同比提升8.35%,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要求落到实处。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300件,审结涉虚假诉讼、“套路贷”等刑事案件4件,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