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2022年度工作总结
人民法庭2022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社会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在县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乌伊岭人民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推行在线审理机制,依法综合运用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审理等,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发挥数字化时代电子通讯优势,加强电子送达,推行集约化送达方式。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络,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熟悉社区情况、了解辖区人员信息的优势,综合运用现代和传统手段破解送达难题。积极探索对特殊人群诉讼的便利机制,推动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电话咨询等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推进案件由人民法庭直接执行的工作机制,由人民法庭执行更加方便当事人的案件,可以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实现诉讼权益,提高执行效率。推进人民法庭跨域立案服务,方便群众就近起诉、办理诉讼事务,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质效。乌伊岭法庭全年共计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1件,特别程序案件25件,诉前调解案件25件,执行案件件。上门立案2次,上门开庭2次,电话咨询服务10余次。在处理邮储银行信用卡纠纷中,获得邮储银行赞誉,收获锦旗1面。
二是坚持杜绝机械审判。在乌伊岭镇老龄化、偏远化的社会背景下,面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要做到刚柔并济,坚持坚持调解优先,实现案结事了。在老年人家事案件处理上,一方面始终坚持秉承调解优先,深挖家庭矛盾根源,促使双方和平化解纠纷;另一方面加强对老年人的诉讼指导,加大释法明理和依职权取证力度,确保案件裁判公平公正;同时创新引入子女、社区参与调解工作,做到既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也要确保老年人没有后顾之忧。在处理住建局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纠纷中,乌伊岭法庭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既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又要兼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根本要求,对被告群众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从中找到问题根源,最终调解达到案结事了的结果。
三是坚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今年加强了与学校和社区之间的沟通联络。按照汤旺县第三小学疫情防控要求,我们组织了云端公众开放日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加强与镇委镇政府、社区、“四所一庭”的互通联络,不断加强金融诈骗、老年人权益保护、家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强化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工作的落实,推动网格化建设工作开展;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工作平台,推动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积极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形成基层多元解纷网络,在线开展化解、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是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始终以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司法保障,促进企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实现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共计走访企业8次,发出司法建议4份,包括汤旺县乌伊岭市政环卫服务站、汤旺县自来水公司乌伊岭供水站、伊春市惠鑫石油有限公司、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桔源林场分公司等。走访调研活动加强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联络,在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向征求企业对法院在能力作风建设、优化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丰富了工作思路,提高了司法服务能力,为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持续加强法庭队伍建设
按照省、市、县委和院党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县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围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今年年初制定了《2022年乌伊岭法庭党支部学习计划》《乌伊岭法庭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