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系列246(7篇)陕西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季度恳谈会第一期会议发言材料汇编
公文搜 2021-08-23 18:32:04 发言汇编
发言系列246(7篇)陕西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季度恳谈会第一期会议发言材料汇编2020 年3月目录1.省工商联副主席郑佩宏: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有
发言系列246(7篇)陕西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季度恳谈会第一期会议发言材料汇编2020 年3月目录1.省工商联副主席郑佩宏: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有关政策主要精神宣讲1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任钧恩:陕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有关政策解读3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迪: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44.西安兴正元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兴:建议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加快落地55.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会长王发友:建议扶持要短期政策和中长期政策并重66.陕西省餐饮业商会会长聂磊:提振消费信心助力餐饮业全面复工复产77.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盼盼:精准施策帮扶民营企业复工复产8陕西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季度恳谈会第一期会议发言材料汇编(陕西日报,2020年3月25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有关政策主要精神宣讲省工商联副主席 郑佩宏国家各部委出台的税收、社保、稳岗、用能等方面惠企政策主要内容有:减免企业税收: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减免相关社保费用:自2020年2月起,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 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 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强化援企稳岗:加大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大力推广远程面试,提高招聘企业与劳动者“点对点”直接对接率。对受疫情影响缺工较大的企业或者承担政府保障任务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费用提供招聘服务。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020年6月30日前,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提前执行淡季价格,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要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 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陕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有关政策解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任钧恩我省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政策主要包括:财税政策方面,对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运输的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2月起,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今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单位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部分,2月—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单位缴纳部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