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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淮安市盱眙县农民土地权益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1:56:51 调研报告
淮安市盱眙县农民土地权益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前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土地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掌握农民土地权益现状,了解现阶段农民土地权益存在的突出问
淮安市盱眙县农民土地权益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前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土地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掌握农民土地权益现状,了解现阶段农民土地权益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农业科学发展的“新常态”,今年上半年,盱眙法院成立了专题调研小组,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入农户调查访谈、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案件卷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3个小组对乡镇政府、司法所、农经站、村委会、村民小组、农业企业、种植养殖大户以及农户代表等进行了调查,在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调研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本文通过分析盱眙县农民土地权益的现状,找出农民土地权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拟从司法角度,对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和外延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资源,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农村稳定的根源。盱眙县地处丘陵山区,辖区有19个乡镇、256个村居、2739个村民小组。全县总面积374.59万亩,其中农业用地159.52万亩,占总面积的42.59%。全县总人口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95万人,占总人口的55.2%。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盱眙县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农民土地权益主要包括:(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除此之外的任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都无权享有土地所有权。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民集体对于农村土地享有的第一项权利,也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一项权利,就是所有权。(二)用益物权等财产性权利在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这三大财产性权利。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彻底消除前,用益物权等财产性权利与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捆绑在一起,密不可分。生存权,即农民依靠土地进行生产和生活的权利;发展权,即将农地改为最佳利用方向的权利,在土地被开发,土地的收益成倍增长的过程中,土地的发展权得到体现。(三)与土地有关的其他相关权利农民的许多权利都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土地,如获得政府支持或者是优惠待遇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村民自治权以及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等。二、盱眙县农民土地权益的现状(一)全县农民土地权益纠纷现状盱眙县矛盾调处中心数据显示,近三年盱眙县涉土地纠纷矛盾主要集中于房屋及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和征地纠纷三类。从2012年至2014年,每类涉土地纠纷矛盾都在逐年下降,纠纷总数从557件降至289件,降幅比例达48%。司法局矛调中心统计涉土地纠纷事件 2012年2013年2014年房屋及宅基地纠纷165127106土地承包纠纷321307149征地拆迁纠纷717134总计557505289同时,随着我县新城区、新农村建设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要素的作用和价值进一步得到体现,伴随而来的问题是,在集体土地上进行违法建设的案件也不断增加。2014年县国土局查处了79起非法占地案件,建筑面积218772平方米,其中用于建厂房的面积为 95634平方米,占比44%;涉及村委会非法占地案件为32件,占比41%。(二)盱眙法院土地权益类案件情况分析在统计盱眙法院2010年至2014年审理的土地权益类案件后,调研小组对这5年的案件采取了两种划分标准:1. 以土地权益的类型为划分标准2010-2014年土地纠纷案件统计表1  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3780634244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22112417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00221土地承包转让/转包合同纠纷00325土地租赁合同纠纷01284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32821地役权地役权纠纷00010left0         以上图表反映了“两不变”和“两变”。“两不变”:一是近5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三大类土地权益纠纷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一直占据主体地位;二是近5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件一直占据主体地位。“两变”: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件呈下降趋势;二是近5年,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件以外的案件的比重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