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为:在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上的讲话
admin 2021-07-08 15:57:58 党委
郭大为在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上的讲话 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就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价值取向,特别是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
郭大为在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上的讲话 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就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价值取向,特别是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在遵纪守法中展现人格力量,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今天,受聘的5位法律顾问个个都是法律专家,市委经过深思熟虑、认真考虑,决定聘任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好智慧外脑的重要作用,与我们一道,共同把好市委决策的法律关。在此,我代表市委向你们表示欢迎! 借此机会,讲几点意见: 一、法律顾问肩负着神圣的使命 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法治史。1689年的《权利法案》确立了英国延续至今的君主立宪政体,仍然支撑着这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秩序。1804年的《拿破仑法典》虽经多次修改,但至今仍在法国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对后来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历史上的重大变革也源于法律的变革。商鞅变法,让秦国国力大增,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唐律疏议》,是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为后来的“开元盛世”奠定了法制基础。我们党成立以来,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在1931年就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指明了革命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之前,1949年9月,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9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是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的,后来又制定了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现行的八二宪法又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每一次的修订完善都是对宪法的尊重,代表着法治的文明和进步,推动着社会更加法治化。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着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文明离不开法治,法治保障文明进步,这些我们都有深刻的体会。 法律顾问为法“代言”,是依法执政的“助推器”。依法执政是市委工作的基本准则。新常态下,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显现。转型发展靠法治保障,法治建设为转型护航。我市正处于加快转型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解决好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但要增强改革力量,还要靠法治力量。法律顾问的聘请,有助于我们把依法执政贯穿于转型全过程,有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强则市强。尽管领导干部多数都有管理经验,经过了多岗位锻炼、多层次锻炼,但也不是“万事通”,不一定都具备过硬的法律素养,在管理、执政中,难免出现与法治精神相悖的一些思想行为。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雷人雷语、乖谬悖行,归根结底是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顾问为法“代言”,既能维护法律权威,也能推动公职人员强化法治理念,公职人员依法守法,我们的发展才能行稳致远,特别是关键少数能做到依法守法,才能去教育引导广大公民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只有党员做到了,领导做到了,群众往往比我们做得更好。 法律顾问为政“献言”,是科学决策的“智囊团”。决策合法是决策科学的前提。党委的每一项决策,都关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法律意见相对独立和专业,“逢决策会必请法律顾问,逢文件必请法律顾问审,每逢大事必问法律顾问”,在各级干部中要强化这种意识。在推进重大决策的过程中,有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参与和帮助,我们决策就多了一种视角,多了一分思考,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也就多了一分保障,就可以避免乱拍脑袋决策,少走弯路。 法律顾问为民“建言”,是沟通百姓的“传声筒”。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法律顾问有着天然的优势。一方面,律师的工作就是与群众打交道,深知群众所想所盼,熟悉“下情”。另一方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国家的大政方针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视角,更深知“上情”。能够担任市委法律顾问,说明各位的公信力也是很强的,群